全校各单位:
学校近期对部分机构设置进行了调整、更名,目前中层正职已基本完成离、任职交接工作,中层副职正在进行选拔任用。现就机构调整和中层领导人员离、任职交接过程中加强档案管理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:
1.已撤销的单位,由原中层正职负责安排兼职档案员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、活动照片(含音像)及时、完整地移交给综合档案馆管理。归档内容参见附件:《归档单位文件材料收集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》。
2.新成立的单位,新任中层正职须及时明确一名领导干部分管档案工作,指定一名兼职档案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档案工作。
3.凡更名的机构、院系和党组织,在新印章刻制启用后,须及时将原印章按照党口和行政口分别提交给党办和校办,然后由党办和校办集中移交综合档案馆永久保管,不得私存或缓交。移交后如遇特殊情况需使用,则按规定到综合档案馆办理启用手续。
4.凡换岗的中层领导人员,须将属于应归档而尚未归档的材料、实物移交给本单位兼职档案员,并嘱托其及时移交综合档案馆保管。
5.凡不按照规定办理,导致档案资料遗失、毁损、泄密,或者私存拒不交出者,将按照《档案法》和学校有关规定追责和处理。
综合档案馆
2019年8月2日